長春大學2011年藝術類招生簡章(3)
2011-01-26 18:49:49長春大學
七、專業(yè)考試報名時間及地點:
專業(yè)加試日程安排(詳細考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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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份  | 
			
				 招生專業(yè)  | 
			
				 報名時間  | 
			
				 考試時間  | 
			
				 報名地點  | 
			
				 科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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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 林  | 
			
				 音樂表演、音樂學  | 
			
				 1月9日  | 
			
				 1月10日  | 
			
				 長春大學綜合樓A區(qū)8樓  | 
			
				 藝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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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內(nèi)蒙古  | 
			
				 音樂表演、音樂學  | 
			
				 1月9日  | 
			
				 1月10日  | 
			
				 長春大學綜合樓A區(qū)8樓  | 
			
				 藝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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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 東  | 
			
				 藝術設計、繪畫 音樂表演、音樂學  | 
			
				 2月24、25日  | 
			
				 2月27日  | 
			
				 濰坊會展中心  | 
			
				 藝術文 藝術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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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 南  | 
			
				 藝術設計、繪畫 音樂表演、音樂學  | 
			
				 2月19、20日  | 
			
				 2月21日  | 
			
				 湖南師范大學  | 
			
				 藝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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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 西  | 
			
				 藝術設計、繪畫 音樂表演、音樂學  | 
			
				 2月8、9日  | 
			
				 2月10日  | 
			
				 南昌大學  | 
			
				 藝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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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 西  | 
			
				 藝術設計、繪畫 音樂表演、音樂學  | 
			
				 2月14、15日  | 
			
				 音樂2月16日 美術2月17日  | 
			
				 太原師范學院(美術類) 山西藝術職業(yè)學院  | 
			
				 藝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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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 北  | 
			
				 藝術設計、繪畫 音樂表演、音樂學  | 
			
				 2月19、20日  | 
			
				 2月22日  | 
			
				 石家莊職業(yè)技術學院  | 
			
				 藝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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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陜 西  | 
			
				 藝術設計、繪畫  | 
			
				 2月14、15日  | 
			
				 2月16日  | 
			
				 西安美術學院  | 
			
				 藝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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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 南  | 
			
				 藝術設計、繪畫  | 
			
				 待定  | 
			
				 待定  | 
			
				 中原工學院  | 
			
				 藝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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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 建  | 
			
				 藝術設計、繪畫  | 
			
				 2月9、10日  | 
			
				 2月11日  | 
			
				 福州師范大學  | 
			
				 藝術文  | 
		
	  注:報名費200元。
	
	  八、專業(yè)考試成績通知及錄取原則:
	
	  1. 藝術類專業(yè)加試合格者,我校于2011年4月15日前寄發(fā)藝術類專業(yè)考試合格證。專業(yè)考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考生專業(yè)考試成績及《專業(yè)合格證》的發(fā)放原則在我校招生信息網(wǎng)上公布:http://zsb.ccu.edu.cn,合格人數(shù)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的4倍。
	
	  2.音樂表演專業(yè)錄取原則:
	
	  取得我校專業(yè)考試合格證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規(guī)定的分數(shù)線后,按專業(yè)課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3.音樂學專業(yè)錄取原則:
	
	  取得我校專業(yè)考試合格證的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規(guī)定的分數(shù)線后,按文化課成績總分+專業(yè)課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4.美術專業(yè)錄取原則:
	
	  取得我校專業(yè)考試合格證的考生(吉林除外),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規(guī)定的分數(shù)線后,按文化課成績總分的30%+專業(yè)課成績總分的10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吉林省美術考生我校不單獨組織專業(yè)加試,以省專業(yè)聯(lián)考成績?yōu)闇。錄取原則為: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吉林省規(guī)定的分數(shù)線后,按文化課成績總分的60%+專業(yè)課成績總分的100%,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5.美術專業(yè)新生入學后,根據(jù)專業(yè)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專業(yè)方向。
	
	  九、考生報名須知:
	
	  1.考生須持“2011年高考藝術類專業(yè)考試報名資格證”及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直接到考點報名,考生只能報考我校藝術類中的一個專業(yè)(方向),不可兼報。
	
	  2.參加音樂表演和音樂學專業(yè)加試的考生,要自備樂器(鋼琴除外)。其中器樂方向加試的考生,在報名時須注明演奏樂器的名稱。
	
	  十、 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地址:吉林省長春市衛(wèi)星路6543號
	
	  聯(lián)系部門:長春大學招生辦公室 郵 編:130022
	
	  咨詢熱線: 0431-85250087 傳真電話:0431-85250091
	
	  E-mail :zsb@ccu.edu.cn網(wǎng) 址:http://zsb.cc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