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農林大學金山學院2020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2)
2020-06-11 21:55:59高考網(wǎng)整理
  第五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員會和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領導和負責招生工作,包括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計劃,研究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學院設立招生辦公室,具體實施新生錄取和招生日常工作。
  第十六條  學院成立招生監(jiān)察工作組,負責監(jiān)察招生工作人員執(zhí)行招生政策、規(guī)定和履行職責等情況,查處違反招生紀律、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情況,舉報投訴電話為0591—86391735。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在實施過程中,如因上級有關文件規(guī)定或政策變更,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如遇國家或相關。ㄗ灾螀^(qū)、直轄市)招生政策規(guī)定調整,以當?shù)卣猩咭?guī)定為準。
  第十八條  通訊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倉山區(qū)上下店路15號福建農林大學金山學院招生辦公室
  招生咨詢電話:0591—83768357、83799336
  學院招生網(wǎng)站:http://jsxy.fafu.edu.cn/
  招生辦電子信箱:jsxybkzsb@126.com
  郵編:350002
  第十九條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歸福建農林大學金山學院招生辦公室。
  第二十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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