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陜西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類專業(yè)課統(tǒng)考日程安排及考生須知
2021-04-06 14:37:51網絡整理
一、日程安排
2021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類專業(yè)課統(tǒng)考將于4月19日至26日進行,考點設在西安體育學院(西安市含光北路65號),所有考生一律從學校西門考試專用通道進入考點。各市(區(qū))考生分組如下:
根據疫情防控要求,考生須錯峰錯時進入考點,具體時間安排將于4月16日在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公布。請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按照《2021年陜西省普通高校招生體育類專業(yè)課統(tǒng)考疫情防控須知》要求有序進入考點。
二、考生須知
。ㄒ唬┏忌救送,其他人員不得進入考點,不得在考點大門外聚集。所有考生在候考、檢錄、熱身、查看成績時須保持1米以上間隔。
。ǘ⿷{本人《居民身份證》、《準考證》按時參加預檢錄、檢錄和考試,遲到者按棄考對待。
。ㄈ┛荚嚂r不得穿戴有特殊標記(如學校名稱、學校標識、考生姓名等)的服裝或統(tǒng)一著裝?荚囘^程中,個人財物及證件自行保管。
(四)穿膠底運動鞋(不帶釘)參加考試,不得使用起跑器,違者取消該項目考試資格。
(五)田賽項目兩次考試機會,取最高成績,兩次均犯規(guī)者取消該項目考試資格;徑賽項目一次考試機會,一人起跑犯規(guī)兩次者,取消犯規(guī)者該項目考試資格,該組考生起跑犯規(guī)累計三次,取消該組所有犯規(guī)者該項目考試資格。
。┳袷乜荚囍刃,不得自行調整組別、順序或道次,違者取消該項目考試資格。
。ㄆ撸┳袷乜荚嚰o律,考生進入考試區(qū)域,不得攜帶手機、對講機等通訊工具,不得攜帶鉛球等考試器材,嚴禁替考,違紀、作弊行為一經發(fā)現按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處理。
。ò耍┳⒁獍踩瑖婪纻κ鹿拾l(fā)生,考試中自身出現的安全問題由本人承擔。
。ň牛┤缈荚嚢才懦霈F變動或有其他臨時性通知,信息將公布于陜西省教育考試院門戶網站和西安體育學院招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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