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市職業(yè)大學高考統(tǒng)招招生章程(2021年實行)(2)
2021-05-20 06:52:05陽光高考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條 學校錄取的考生,經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招生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后,由學校寄發(fā)錄取通知書。
第二十四條 學校根據(jù)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蘇價費〔2004〕158號、蘇價費〔2007〕210號、蘇價費〔2008〕222號、蘇價費〔2014〕136號、蘇價費〔2017〕243號文件)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其中,醫(yī)學類專業(yè)6200元/年、文科類專業(yè)4700元/年、理工類專業(yè)5300元/年、農業(yè)類專業(yè)2200元/年、體育類4800元/年、藝術類6800元/年。中外合作辦學專業(yè)在原科類學費基礎上增收2000元/學年。
第二十五條 住宿費:1000元/年(6人間)、1200元/年(4人間)。
第二十六條 獎助貸政策
我校錄取的所有學生同等享受我校“獎、助、貸、勤、補、減、免”等助學政策。
獎學金: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年,企業(yè)獎學金1200元/人?年,匯金獎助學金2000元/人?年。
助學金:2300-4300元/人?年。
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新生在就讀高中和生源地教育局資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請,限額8000元/年。
勤工助學:學校設有眾多校內外勤工助學崗位,需勤工助學者可以申請。
特困生補助:在校生因家庭經濟特別困難或突發(fā)原因導致家庭經濟困難,可申請?zhí)乩аa助1000-4000元/人.年。
求職補貼:1500元/人,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yè)生均可申請。
第二十七條 資格審查
新生入學后,按照國家和學校有關規(guī)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及身體復檢。凡經查實為替考、違規(guī)錄取、冒名頂替入學等違規(guī)情況的考生,一律取消其入學資格、不予學籍電子注冊,并上報有關部門倒查追責。
第二十八條 學校招生聯(lián)系方式
招生網址:http://zsjy.yzpc.edu.cn/
招生官微:揚職大招辦(yzzdzb)
聯(lián)系電話:0514-87697000
傳真:0514-87697010
招生QQ群:478988590(常州) 61526656(淮安) 414630772(連云港)
258912435(鎮(zhèn)江) 372560689(南京) 111901759(南通)
386668502(蘇州) 549259514(揚州) 575666505(泰州)
236675854(無錫) 371558215(宿遷) 294391281(鹽城)
530566513(徐州) 564220728(外。
地址:江蘇省揚州市文昌西路458號
郵編:225009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通過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向社會發(fā)布,對于各種媒體節(jié)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條 我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規(guī)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原政策、規(guī)定即時廢止;如遇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上級有關政策變化,以變化后的規(guī)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揚州市職業(yè)大學招生就業(yè)處負責解釋。
揚州市職業(yè)大學
202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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