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Modal
全國

熱門城市 | 全國 北京 上海 廣東

華北地區(qū) |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內蒙古

東北地區(qū) | 遼寧 吉林 黑龍江

華東地區(qū) | 上海 江蘇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東

華中地區(qū) | 河南 湖北 湖南

西南地區(qū) | 重慶 四川 貴州 云南 西藏

西北地區(qū) | 陜西 甘肅 青海 寧夏 新疆

華南地區(qū) | 廣東 廣西 海南

  • 微 信
    高考

    關注高考網公眾號

    (www_gaokao_com)
    了解更多高考資訊

首頁 > 高考報考 > 院校大全 > 大學招生簡章 > 高校招生簡章 > 湘潭理工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湘潭理工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2023-05-09 07:31:32陽光高考


高考

湘潭理工學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政策的規(guī)定,為更好地貫徹教育部高效招生“陽光工程”的要求,規(guī)范學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工作,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湘潭理工學院,國標代碼為12651。

  第三條  湘潭理工學院地處長株潭核心區(qū)國家級湘江新區(qū)九華片區(qū),位于長沙-湘潭河西大學科技文化走廊中心節(jié)點,區(qū)位優(yōu)勢明顯,交通十分便捷,是莘莘學子求學、就業(yè)發(fā)展的理想之地。學校前身為成立于2001年的湖南工商大學北津學院,2020年6月,經教育部批準,湖南工商大學北津學院轉設為湘潭理工學院,性質為民辦非營利性普通高校,由世界500強企業(yè)吉利集團舉辦。學院涵蓋理學、工學、經濟學、管理學、法學、文學、藝術學等七大學科門類。

  第四條  達到本科培養(yǎng)要求的畢業(yè)生,頒發(fā)湘潭理工學院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yè)文憑;符合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相應的學士學位。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落實教育部和省招生工作的有關政策,執(zhí)行有關招生工作的決議,并負責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

  第六條  學校設招生辦公室,負責制定有關招生規(guī)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組織招生宣傳、招生考試和招生錄取工作。

  第七條  學校成立由紀委監(jiān)察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工作監(jiān)察小組,負責監(jiān)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以及招生錄取的公平、公正、公開,維護學院和廣大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yè)(類)要求

  第八條  2023年湘潭理工學院面向全國17。ㄊ、區(qū))招生,詳細計劃以各。ㄊ小^(qū))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

  第九條  英語、商務英語專業(yè)限招英語語種考生,考生需參加生源所在地組織的口語考試且考試成績合格方能報考。

  其他專業(yè)(類)不限考生應試外語語種,但學校僅以英語作為基礎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條  體檢標準執(zhí)行由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

  第十一條  報考我校藝術類專業(yè)的考生,需參加生源省相對藝術類專業(yè)聯考及高考。在文化成績和專業(yè)成績均達到生源省所在批次錄取分數線的基礎,進檔考生,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ňC合成績=專業(yè)成績*70%+文化成績*30%),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專業(yè)成績高者。生源所在省有特別要求的按省級招辦確定的原則執(zhí)行。

  第四章   錄取規(guī)則

  第十二條  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guī)定,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以德、智、體綜合衡量,擇優(yōu)錄取。

  第十三條  學校根據各省(市、區(qū))生源情況確定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根據教育部規(guī)定,按照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調檔比例控制在105%以內。

  第十四條  學校不設定專業(yè)志愿分數級差,按“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原則確定考生專業(yè)。投檔成績相同條件下,根據生源所在省(區(qū)、市)投檔排序規(guī)則安排專業(yè)。對于所有專業(yè)志愿都無法滿足的考生,若服從專業(yè)調劑,則盡量調劑到同學科相近專業(yè);若不服從專業(yè)調劑,則作退檔處理。

  所有考生必須在錄取期間保持電話暢通,學院將在錄取期間與考生聯系。如需退檔,考生需主動與學院進行聯系。

  第十五條  高考綜合改革省份考生的選考科目須符合我院招生專業(yè)(類)選考科目要求。

  第十六條  對于同分考生,按生源省份的同分排序規(guī)則進行錄取。

  第十七條  實行計算機網上遠程錄取。錄取結果除在各省招生辦的網站上公布外,學校網站也將在錄取結束后兩天內公布,網址http://www.xitedu.cn,咨詢QQ:1520841961, 咨詢電話:0731-55557887,投訴電話:0731-55557888。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三個月內,學校按國家招生工作有關規(guī)定進行新生入學資格復查與身體復檢。學院對復查發(fā)現的問題將集中研究處理,凡屬徇私舞弊者,一經查實,即取消錄取資格。

  第十九條  錄取的新生持錄取通知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guī)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入學手續(xù)。因故不能按期入學的,應當向學院請假。未請假或者請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以外,視為主動放棄入學資格。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獎助學金

  第二十條 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及各項代收費(含教材費、城鄉(xiāng)居民醫(yī)療保險等)費用,所有收費按照湖南省教育廳、湖南省發(fā)改委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  學校按照湖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和安排,向符合條件的學生發(fā)放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另外,學院還設立綜合獎學金和各類單項獎學金,對品學兼優(yōu)的學生和取得優(yōu)異成績的學生給予獎勵。此外,學校還設有一定數量的勤工儉學崗位,幫助家庭困難的學生完成學業(yè)。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二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湘潭理工學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實行。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文件規(guī)定與本章程相悖之處,以本章程為準。

  湘潭理工學院

  2023年4月

 

  相關推薦:

  
高校招生簡章匯總

  國防科技大學

 

最新高考資訊、高考政策、考前準備、志愿填報、錄取分數線等

高考時間線的全部重要節(jié)點

盡在"高考網"微信公眾號

[標簽:2023高考招生 招生簡章]

分享:

高考院校庫(挑大學·選專業(yè),一步到位。

  • 歡迎掃描二維碼
    關注高考網微信
    ID:gaokao_com

  • 高考


高考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