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明職業(yè)大學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2023-05-10 09:45:35陽光高考
黎明職業(yè)大學2023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會、省教育廳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校實際,制訂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黎明職業(yè)大學  學校代碼:11317
  第三條 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第四條 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yè)院校
  第五條 學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通港西街298號(郵編:362000)
  第六條 頒發(fā)學歷證書的學校:黎明職業(yè)大學
  第七條 學歷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證書
  第八條 組織機構
 。ㄒ唬⿲W校成立由校領導和各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委員會,統(tǒng)一領導本校2023年招生工作。招生委員會下設招生辦公室,負責本校招生日常工作和錄取工作的具體實施。
 。ǘ榧訌妼φ猩ぷ鞯募o律約束,學校成立由校紀委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監(jiān)察組,負責監(jiān)督招生各項政策和紀律的落實執(zhí)行情況,并設立監(jiān)督、舉報、投訴電話:0595-22900162。
  第九條 招生專業(yè)及計劃
  2023年學校招生專業(yè)及計劃以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公布的為準。
  第十條 考生外語語種不限,學校以英語作為公共基礎外語和專業(yè)外語安排教學。
  第十一條 招生要求
 。ㄒ唬└鲗I(yè)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忌胄:筮M行體檢復查,體檢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
  (二)填報我?罩谐藙諏I(yè)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舉止端莊,興趣高雅,有志于從事民航服務事業(yè),具有較強的服務意識和良好的道德品質。
  2.身高:女生163-174cm,男生173-183cm。
  3.五官端正,膚色好,面部、頸部、手部無明顯疤痕,無紋身,牙齒排列整齊,無明顯體味。
  4.口齒清楚,聽力正常,性格開朗、心理素質好,富有合作精神。
  5.形體勻稱,無“X” 型腿、“o” 型腿。
  6.無精神病史,無肝炎病史,無各類慢性傳染疾病。
  7.無犯罪史,無嚴重違紀史,符合民航空勤人員背景調查要求。
  考生若不符合要求,學校將有權不予錄取。
  第十二條 錄取規(guī)則
  (一)嚴格遵守各省份招生考試的有關招生錄取政策和規(guī)定,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根據考生的投檔成績擇優(yōu)錄取。
  (二)調檔比例:按各。ㄊ校┮(guī)定的投檔比例調檔。
  (三)加分政策以各。ㄊ校╀浫≌疹櫿邽闇省
 。ㄋ模╀浫∞k法
  1.專業(yè)平行志愿投檔模式
  采取專業(yè)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的。ㄊ校,實行“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的錄取原則。投檔成績相同的考生,根據各。ㄊ校┫嚓P政策執(zhí)行。
  2.平行志愿投檔模式
  采取平行志愿投檔模式的。ㄊ校,實行“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根據考生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序錄取。先安排投檔分高的考生的第一專業(yè)志愿,若該專業(yè)額滿,再逐一查看該生的后續(xù)專業(yè)志愿。當考生所報志愿均未被錄取時,若服從專業(yè)調劑,則按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調劑到同一院校專業(yè)組內計劃有空額且符合相關專業(yè)要求的專業(yè)錄取;若不服從專業(yè)調劑,則予以退檔。在投檔分相同的情況下,根據專業(yè)的培養(yǎng)要求參考相關科目成績確定錄取專業(yè)。
  第十三條 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
  學費按照福建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閩價費〔2012〕356號文、福建省物價局、福建省財政廳閩價費〔2018〕192號文核定標準范圍收取,普通高校高職生各專業(yè)學費為每人每學年6000元,藝術類專業(yè)學生學費為每人每學年7200元,中美合作辦學專業(yè)學費為每人每學年18000元。住宿費為學生公寓8人間每人每學年650元、6人間每人每學年870元。代辦費為每人每學年600元,畢業(yè)時多還少補。學生退費按福建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閩價〔2005〕費435號文規(guī)定辦理。
  第十四條 助學體系
  學校對新生設有“綠色通道”,建立了獎、助、貸、勤、免、緩、補七位一體的資助體系。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國家助學金、學校困難補助及勤工儉學崗位等各項資助,確保“不讓一個學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第十五條 錄取結果公布方式
  錄取結果在黎明職業(yè)大學官網上公布,網址www.lmu.edu.cn ,同時郵寄錄取通知書通知考生。
  第十六條 咨詢聯(lián)系方式
  咨詢電話:0595-22001232
  網    址:www.lmu.edu.cn
  第十七條 我校未委托、授權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黎明職業(yè)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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